店鋪命名準則之——易讀易念,易聽易記
一個好的店鋪名稱,必須具備易讀易念的特征。如果店鋪名稱易讀易念,不僅能在顧客心目中留下深刻的印象,而且利于讓人傳誦,從而能為店鋪創出更大、更好的名聲。要使店鋪名稱易讀易記,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筆畫要簡潔。筆畫太多的店鋪名稱,從遠處看很難分辨。這樣會失去一部分潛在顧客,特別是從外地來的或是過路的顧客、開車的顧客。統計數字顯示,很少有人會一心要進這種店,他們往往會轉去別處。尤其是在同類店鋪密集、競爭者眾多的市場上,筆圃太多的店鋪名稱,就很難引起人們的注意。
不用易混淆的字。如果在給店鋪命名時,用了容易混淆的字,則會給顧客造成識別上的困難。有時候,還可能引起顧客的疑惑或誤解。一般來講,有諧音或可能聯想到其他的字,都容易引起混淆,因而應避免使用。否則,不僅顧客容易讀錯、念錯,而且還可能因為把握不準字的讀法,而不愿意在其他人面前傳播。
發音容易。要想使店鋪名稱易讀、易念,就必須選用那些發音容易的字。一些發音困難或連在一起念起來不順口的詞,應竭力避免。
避免難詞。店鋪名稱要盡量選用常用的字詞,不要單純地為追求別具一格而選用那些很多人都不認識的生僻字。這樣會增加顧客的困惑,甚至會使顧客因念不出店鋪名稱反倒避而遠之。一定要記住,店鋪名稱是為吸引顧客、擴大銷售額而起的,絕不是為考考顧客的文字水平而起的。
盡量避免繁體字。很多經營者在給店鋪命名時,往往都喜歡用繁體字為標記。這種現象在廣東尤為普遍。據統計,廣州市有很多的店鋪名稱用的是繁體字。這主要是受了傳統的公司、店鋪命名方法的影響,在筆畫上想求個“吉數”,而且千方百計想做得符合傳統命名方法的要求。
實際上,這種做法并不利于商家吸引更多的顧客。時間越是后移,這種做法的弊端就越明顯。除了易讀、易念外,好的店鋪名稱還必須具備易聽、易記的特征。因為如果能使顧客看到店鋪名稱后過目不忘,就能提高其重復購買率,帶來更多的回頭客。要想使店鋪名稱易聽、易記,就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字數要少些。店鋪的名稱,字數一定不要太多。據統計,多數店鋪名稱都在3—6個字。在這個范圍內取店名,可說是優佳字數。這是有科學根據的:曾有人用速記器做過一項試驗,以l%~2%秒的瞬間讓受聽者聽廣告,測試他們能聽到、聽懂多少字。結果表明,一般人的記憶以6個字為限。另外,還有研究表明,人們在看字時,和聽的時候是一樣的。因此,店鋪的名字不要超過6個字,以免讓人印象不深。
文字排列要科學。店鋪名稱起好后都要排列到招牌上。招牌上名字的排列分豎排和橫排兩種。豎排要注意上下兩個字連在一起是否會引起誤會。例如,“一”與“十”豎排容易被誤認為“干”。橫排時,要避免采用自左向右念與自右向左念讓人分不清的名字,以免混淆不清。
字體設計要美觀。現代社會是個講究設計與美感、講究藝術與享受的社會。設計一種美觀而且適合店鋪特色的字體,就能引起顧客的注意,加深他們的印象。但是,字體設計時,不要因為過分追求美感而影響了顧客的識別,而仍要注意讓顧客能清楚地分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