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房屋為國內獲準以「房屋仲介」登記成立之公司,自民國七十四年十一月創立以來,始終秉持著正派經營、以客為尊之原則,以「專業、熱誠」的服務精神,滿足客戶居住需求,提供一致的優質房屋仲介服務。「簡單買賣屋,快樂過生活」的新廣告標語,是中信房屋由衷的希望!每一筆交易對我們來說其實是為了給予人們簡單地獲得快樂、幸福!一直以來這是中信房屋對自我的期許,也是對買賣雙方的承諾。自民國八十六年轉型全加盟店連鎖系統後,更與事業夥伴-中國信託策略聯盟,成為優先家全面推動「房屋交易制度」之加盟系統,以扶持消費大眾之權益。此外,如主動告知的買賣雙方權益說明書、領先法令推出契約審閱制度、加層扶持之特約地政士服務,皆為落實中信房屋之經營理念與不斷領先業界之表現。
中信房屋本著“我們在此生根,和你一起成長”的經營理念,在華夏的大地上播種,成長。一直豎持遵循特許經營的法律條款——“每家加盟店獨自擁有和運營”,貫徹加盟體系的特性。從授權鏈條看,是總部-區域分部-加盟店,但其中任意兩者之間完全獨立沒有隸屬關系,在“中信房屋加盟特許經營合同”和“中信房屋經營手冊"的指導下,各自的權利和義務是完全獨立的,各自的經營也遵循自己的決定,總部與其說是區域分部的上級,不如說是區域分部的服務顧問。他主要是提供系統所能提供的的支持,動用一切可能的資源,總部的持續研發能力,來為加盟系統的所有成員開展業務提供一個的平臺。
“每家加盟店獨立擁有和運營”是條必須的聲明,必須按照特許經營合同和《房屋經營手冊》所規定的方式,添加到加盟商的所有合同、協議、文具、傳單、宣傳小冊子、業務卡、錄像帶、膠片、推廣材料及廣告中,以及所有其他出現在任何媒體上的涉及到不動產交易的文件或信息中,中信房屋建議加盟商的圖章,刻上這條聲明的內容,以便在所有預印的表格和合同文稿及其他未含這條聲明文件中使用。
每次使用獲準批準的公司名稱時,都必須同時加上必需的聲明“每家加盟店獨立擁有和運營”。所有例外的情況都必須事先獲得中信房屋書面認可。